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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允强:为什么要推行“一窗式”受审分离模式改革

 

 

 引言 

为什么改革这么多年了,群众和企业还是没有获得感?还是不满意?我们不少地区还沉浸在“自娱自乐”与“自嗨”当中!没有实现“群嗨”的目标!

 

“门难进”导致获得感低

何为“门难进”???就是审批部门之“受理之门”!说白一点,就是当下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在大厅中进驻部门“摆摊设窗”之“各自受理之门”!

 

政务服务是以受理窗口为界线的:窗口受理之前的导办、咨询服务就非常重要,形象地比喻为家门口前的环境卫生、公共秩序是否良好,这就是体验感和获得感强不强的最重要标志。

 

而群众与企业办事最为关心的正是方便、简单、明白、好办事、可查询、跑一趟等这些方面,至于窗口受理后谁来办、谁审批、盖多少章并不在乎。因为窗口受理之后,流程优化、业务整合这个是属于政府内部的事情,是行政审批局审批呢,还是由各部门审批呢,那都是政府内部的调整问题,这就好比是我们家里的内部装修,要间隔为多少个房间的问题,是间隔为“行政审批局”一个大房间和相关几个“审批部门”小房间的问题。我们家里装修得怎么样,门外的群众是感受不到的!窗口受理后快一些、慢一些,这都是我们政府内部的效率问题,如果连“门”都进不去,受理收件不了,群众的意见肯定很大!!!这也是我们改革这么多年,推行“大部制改革”和“行政审批局改革”等等,群众感到改革的红利、获得感不强的原因之一。更何况,要实现放管服改革的两大目标:一是高效——便民利企便捷!二是廉洁——杜绝寻租链条!

 

一窗式受审分离是破解之法

一窗式综合受理与审批相分离模式改革,就是要破解这个难题的。目的就是要推行“受理和出件的单位没有审批权、审批的单位没有受理权,受理和出件的单位管住统一入口和出口,将审批权置于中间这个笼子里”,实行“按清单标准化综合受理”和“审批规范化”!长期以来受审不分、审管不分、监督缺失,受理“门难进”、审批权滥用、既当“运动员”又当“裁判员”利益一体化,所造成的寻租与腐败问题,已经从实践运行中得到了验证。

 

行政审批局的设立并不代表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,行政审批局与其他的职能部门一样都属于政府的组成部门,并没有区别,只是审批职权相对集中而已,同样也会存在权力寻租的问题,由于审批权力相对集中,其寻租空间更大!所以,不管是否设立行政审批局,都必须推行“受理的单位与审批的单位”相分离的模式!!!

 

所以说,改革因问题倒逼而产生,改革必须以问题为导向,找准穴位进行精准施策,方能解决积弊!不是为了一窗而一窗,而是为了破解难题而推行“一窗式”受、审分离模式!!!一窗式综合受理从表面上看,只是改变了“形式”和“受理流程”,而没有改变“结构”。而恰恰正是这个“受理流程”形式的改变,让群众和企业有满满的获得感!这才是我们政务改革者应该勇于为之的担当与作为!!!

 

“一窗式”模式与行政审批局模式各有长短,并非对立者,而是行政审批局模式的必要结合!“一窗式”模式解决的是政府是一个整体对外服务,有效杜绝”体外运作和利益链条,而行政审批局解决了内部资源的整合,提升了效率。两者相融合将“如虎添翼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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